通过获得在该地区销售商品的专有权,在某些情况下,经销商可以在一个人身上满足其商品类别的市场需求,尽管这种情况很少发生。领土通常同时分配给几个经销商,因此他们实际上被迫相互竞争,在市场上展示一个制造商的相同产品。这种销售市场的“压缩”是大众商品的典型特征, 以商品进入国外市场为目的的经销,
可以说是少见,但相当有效:提供独家经 電子郵件列表 销 的条件是货物只在国外销售,有时是在某个外国的领土上。 帮助推广产品 我们正在谈论通过营销活动促进商品销售的义务。这是一个相当有趣的特征:作为商品所有者的经销商为 商品做广告,确定商品生产商的“来源”,他实际上是在做广告。
当同一地区有多个经销商时,这一点尤其明显:其中一个经销商的促销应促进所有经销商的产品销售,而不仅仅是特定经销商。广告活动的成本不是由制造商补偿的,而是经销商的成本。而且,商品广告是经销商的责任,而非权利,完全由经销商协议决定。